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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
引用本文:袁秉达.和谐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J].上海党史与党建,2007(1):10-12.
作者姓名:袁秉达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并且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锐意进取,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科学认识达到了崭新的境界。

关 键 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建设规律  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主义本质  现代化国家  社会和谐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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