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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内政办字[2006191号 2006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管理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
摘    要: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空防灾通信警报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迅速、准确地传递、发放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警报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军事  防空  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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