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告别“财政养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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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绍刚张娜.公务员告别“财政养老”[J].共产党员(沈阳),2014(1):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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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绍刚张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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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早在2008年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确定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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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机关事业单位 公务员 深圳 财政 告别 试点方案 200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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