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的批复
作者单位:国务院
摘    要:海关总署: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几年来海关工作的实践,批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和补充:一、第三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二、第五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没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