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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先锋——北京市司法局为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佟丽华记个人一等功的决定
摘    要:相对于成年而言,小时候是人一生中最值得回味的黄金时期:美丽、娇艳、青春。但这一时期又是脆弱的,需要成年人的呵护和宠爱。在中国的法律领域中,佟丽华之前还未曾有过这样的局面:从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到创建中国青少年法律援助律师协作网,到《未成年人法学》的出版,不仅在实践和理论上填补了中国未成年人保护的空白还使这一事业呈现出方兴未艾的局面。为此,佟丽华荣立个人一等功。因时间关系,本刊只能先行刊出北京市司法局为佟丽华记功的决定,刊出佟丽华领导并从事的中国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纪实,佟丽华的先进事迹将于下期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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