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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员可否出庭充当辩护人
引用本文:满达.司法人员可否出庭充当辩护人[J].人民司法,1982(2).
作者姓名:满达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锡盟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可受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以上条款没有明确说明司法工作人员是否能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加诉讼,担任辩护。内蒙古自治区锡盟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有的案件时,有的被告请司法人员辩护,如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审理的太平杀人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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