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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船舶碰撞所致财产损害和人身死亡赔偿纠纷案
引用本文:朱德治.因船舶碰撞所致财产损害和人身死亡赔偿纠纷案[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5(1):387-391.
作者姓名:朱德治
作者单位: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
摘    要:原告蓬莱市大季家镇初旺渔业公司和赵清国等13户计39名死亡船员家属诉被告跨洋航运公司海上船舶碰撞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亡赔偿纠纷,原告于1994年5月20日向天津海事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8.8万美元。

关 键 词:船舶碰撞事故  财产损害赔偿  人身死亡赔偿  海事纠纷  中国  《海商法》  《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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