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条件之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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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秉志,陈志军.英美法系刑法中正当防卫构成条件之比较研究[J].法商研究,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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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秉志 陈志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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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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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当防卫是英美法系各国和地区刑法中普遍予以规定的一种一般辩护理由 ,但这种辩护理由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英美法系各国和地区刑法在正当防卫的分类上存在分歧 ,大致可以分为人身防卫、财产防卫和执法防卫三种类型。英美法系各国和地区之间甚至某一国内部在这三种具体的正当防卫类型的构成条件上的理解、规定上都存在较大差异。从比较研究的视角对英美法系各国或地区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进行分析 ,对加强我国正当防卫理论的研究无疑颇具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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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当防卫 人身防卫 财产防卫 执法防卫 构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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