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司之间软件相同,是否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摘    要:编辑同志:某设计公司是一家软件设计企业,该公司发现凌云软件公司有六家客户与其相同,认为凌云软件公司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并要求凌云软件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凌云软件公司认为,某设计公司已在其公司对外网站上公布了所有客户名单,

关 键 词:商业秘密侵权  软件公司  设计公司  设计企业  赔偿责任  客户  同志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