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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干扰司法应当引起警惕
引用本文:秦晋.行政干扰司法应当引起警惕[J].民主与法制,2011(31):31-31.
作者姓名:秦晋
摘    要: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权力配置体系中,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必然同时运行。为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转,防止权力的败坏和滥用,各项权力之间必须相互制衡。其中,司法机关透过个案,对行政权进行制约。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规范司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各守其道,互不干涉。

关 键 词:司法权  行政干扰  权力配置  应当  行政权  现代国家  正常运转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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