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干扰司法应当引起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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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秦晋.行政干扰司法应当引起警惕[J].民主与法制,2011(31):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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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秦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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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权力配置体系中,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必然同时运行。为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转,防止权力的败坏和滥用,各项权力之间必须相互制衡。其中,司法机关透过个案,对行政权进行制约。立法机关通过制定法律的形式规范司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各守其道,互不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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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权 行政干扰 权力配置 应当 行政权 现代国家 正常运转 司法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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