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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趋同
引用本文:罗钰.大陆法系与普通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趋同[J].研究生法学,2008(2).
作者姓名:罗钰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07级硕士研究生(100088)
摘    要:世界大部分地区存在两种主要的刑事诉讼模式:审问制和对抗制。在审问制模式下,由理论上中立的司法官员主导实施犯罪侦查,并由已经充分接触侦查卷宗的法官(或合议庭)决定有罪或无罪。审判是相对简短和非正式的,由主审法官在无陪审团的情况下主持进行;被告并不必然拥有不作证的权利,而且直到近来,辩护律师也不在诉讼中扮

关 键 词:陪审团  犯罪嫌疑人  辩护律师  普通法系  被告人  对抗制  检察官  刑事诉讼程序  辩诉交易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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