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唐代对祥瑞事务的管理 |
| |
引用本文: | 刘海波.略论唐代对祥瑞事务的管理[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83-86. |
| |
作者姓名: | 刘海波 |
| |
作者单位: |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北京100081 |
| |
摘 要: | 祥瑞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特殊组成部分,祥瑞的出现意味着上天对君主统治的肯定,具有特殊的政治涵义。唐代政治制度发达,对祥瑞事务的管理已经完全制度化。唐代律令对奏报祥瑞做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固定的仪制令,对祥瑞等级的分类以及奏报程序做了详细规定。在唐朝也形成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管理体系,相关司署对祥瑞事务的管理也有明确分工。
|
关 键 词: | 唐朝 祥瑞 律令 奏报 管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