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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权的法理与规制
引用本文:肖君拥,张志朋.被遗忘权的法理与规制[J].特区实践与理论,2018(5).
作者姓名:肖君拥  张志朋
作者单位:北京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
摘    要: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网络痕迹被完整保存在网络世界中。欧盟在"冈萨雷斯诉谷歌案"中确立了"被遗忘权";我国法院在"任某某诉百度公司名誉侵权案"中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但是最终没有支持"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是"被遗忘权"概念和规制的核心;"被遗忘权"不同于隐私权,也不能将其涵摄到人格权体系对其进行保护。在"识别+影响"型定义模式下对"被遗忘权"进行规制建构,需要依循的逻辑路径是:"识别"步骤判断出信息与权利主体的关系,"影响"步骤查明对法益有否侵害,至此法律方能赋予权利主体"被遗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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