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婚内强奸的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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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弦.试论我国婚内强奸的法律救济[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11):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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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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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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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内强奸不符合我国现行刑法关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但婚内强奸不仅侵犯了妻子的性权利,同时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导致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因此,必须立法加以处罚。同时,对婚内强奸罪的立法救济也必须限定在适当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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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内强奸 立法救济 限制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6)011-0049-02 |
修稿时间: | 2006年8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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