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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固政府信息佘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7年4月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

关 键 词:行政事务  行政  信息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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