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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的人本主义理念
引用本文:张晓京. 论国际法的人本主义理念[J]. 湖北社会科学, 2006, 0(11): 138-140
作者姓名:张晓京
作者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学系,湖北,武汉,430079
摘    要:
现代国际法应以人本主义为其理念,即应以追求单个人、整个人类、国家的各种权益的确立、维护和实现为其最高的、终极的目标。这是由国际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全球化双重因素决定的,同时,人权观的国际化也为其确立提供了契机和导向。为了实现国际法这一终极目标,应强化人权原则的国际法地位,为国际法实然法规范提供价值引导;加强国际合作机制,建立新型国际安全观;完善治理机制,构建国际新秩序。

关 键 词:国际法  人本主义理念  人权原则  国际合作机制  国际秩序
文章编号:1003-8477(2006)11-0138-03

On the Humanistic Idea of International Law
Zhang Xiaojing. On the Humanistic Idea of International Law[J]. Social Sciences in Hubei, 2006, 0(11): 138-140
Authors:Zhang Xiaoj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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