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将成为律师业发展的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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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杜春.新《律师法》将成为律师业发展的标志[J].中国律师,2007(12):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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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杜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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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法制司 司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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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律师法(修订草案)》。这是对1996年制定的《律师法》的第二次修改。这次修法,从我国律师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充分调研、多方协调的基础上,本着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要求,对现行律师制度作了多方面的补充与完善。这次修法,标志着我国律师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必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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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师法》 律师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修订草案 律师制度 实际出发 执业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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