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边缘腐败行为——重温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论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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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国平.论边缘腐败行为——重温江泽民同志以德治国的论述[J].犯罪研究,2003(6):5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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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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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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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无论是传统意义上还是一般社会民众的心理上,法律的制裁是惩治腐败的第一要素,尤其是刑事法律高压手段是惩治腐败的最为有力的工具。人们衡量国家惩治腐败的力度,控制腐败的标准,往往是某一阶段我国检察机关所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正是基于此,近十年来,人们对不断增长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数量和腐败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公平机制,颇有微词。人们往往将惩治腐败不力的原因,较多地自然归为承担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重要职责的检察机关的打击力度不够,或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决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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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边缘腐败行为 江泽民 检察机关 职务犯罪 犯罪行为 领导干部 监管机制 职业道德建设 |
On the act of marginal corrup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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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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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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