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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位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
引用本文:闵婉,肖卫星.社会优位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J].湖北社会科学,2003(10):42-43.
作者姓名:闵婉  肖卫星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湖北,武汉,430079
摘    要:在处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问题上,历来有国家优位论和社会优位论两种截然相反的理念。社会优位理念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理念,要树立这一理念,应当从两个方面着眼:一是形成权力制约的观念,二是形成权利至上的观念。

关 键 词:国家优位  社会优位  权力  权利  法治
文章编号:1003-8477(2003)10-0042-02

Theory of social super position: a basic concept of building up a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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