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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四种机制” 落实“四个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引用本文:唐秀玲,杨川.完善“四种机制” 落实“四个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J].传承,2006(Z2).
作者姓名:唐秀玲  杨川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广西师范学院法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院长、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2002级学生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不断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着力推进村级民主建设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重要政治保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种制度中民主选任机制、民主商议机制、村务公开机制和权力协调机制。

关 键 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民主权利  民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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