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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婚前财产公证
引用本文:李月河.浅析我国婚前财产公证[J].淮海论坛,2013(4):26-27,25.
作者姓名:李月河
作者单位:中共贾汪区委党校
摘    要: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未婚(或再婚)男女在婚姻登记前对双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各自受赠或赠与的财产以及其他财产约定划分所有权归属后进行证明的活动。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就整个人类社会而言,它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和表现,就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而言,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部分:我们提倡和推行它的目的.是因为它可以使夫妻婚前财产更明确化、规范化.避免婚后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产生不愉快现象,更重要的是它对稳定社会、促进家庭成员间的和睦团结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都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 键 词:婚前财产公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社会主义国家  人类社会  社会文明进步  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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