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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垄断执法协商的程序约束
引用本文:游钰.论反垄断执法协商的程序约束[J].法学评论,2013(4):65-71.
作者姓名:游钰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厦门大学基础创新科研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反垄断执法规范化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1221019);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公用事业反垄断利益冲突与协调研究”(项目编号:11BFX057)的资助
摘    要:反垄断执法协商是一种有助于提高执法效率的制度安排。对反垄断执法协商进行程序约束有利于保障相对人参与、防止反垄断执法权滥用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执法协商程序约束的基本要求是保持协商进程的透明性、程序参与的充分性和纠纷处置的有效性。我国《反垄断法》确立了经营者承诺制度,但该制度存在披露规则缺失、程序参与缺乏保障、纠纷解决程序不明等不足。为了完善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我国应当建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承诺评论制度,同时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关 键 词:反垄断法  执法协商  承诺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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