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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类型学研究范式在法制现代化研究中的运用
引用本文:程乃胜.论类型学研究范式在法制现代化研究中的运用[J].法学评论,2006,24(1):15-22.
作者姓名:程乃胜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摘    要:范式作为学术研究的分析工具,是指在研究某一问题时必然涉及、普遍接受和运用的概念、原则、模式、基本的理论框架、发展方向和研究方法的统一。在进行法制现代化研究时,要构建和运用类型学研究范式。类型学研究范式以解释社会学为本体论,强调法律理性主义,具有法律发展的历史感,适合法制现代化研究。

关 键 词:范式  类型学研究范式  法制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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