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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    要:<正>黔数〔2022〕2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2年12月23日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运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发〔2020〕9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发〔2022〕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有关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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