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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立法推动改革发展
摘    要:法,治国安邦之利器。“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善法,说的是所立之法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若立法先天不足,质量不过关,执法、司法、守法难免会出问题,甚至引起不良后果。党的十八大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其中,科学立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前提和基础。科学立法,就是要求法律准确反映和体现所调整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同时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规律。科学立法的首要任务就是护航全面深化改革。对于改革而言,无论是面上推进,还是点上试验,都要于法有据、先立后破、有序进行;对于立法而言,无论是新法出台,还是修订废除,都要与时俱进、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说到底,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关键是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改革。作为科学立法的重要内容,精细化立法是保证法律法规可操作性的有效途径。

关 键 词:科学立法  改革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依法治国  法律体系  可操作性  治国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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