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刑诉法视角下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
引用本文:陆鹏程,王永虎.新刑诉法视角下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J].中国律师,2012(11):49-51.
作者姓名:陆鹏程  王永虎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律师执业权,是法律赋予律师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而依法享有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针对控诉而进行的一系列申辩活动的权利。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律师执业权能否得到保障,关乎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充分行使,也是影响诉讼程序公正和诉讼效率的重要方面。随着新刑诉法实施日期的日益临近,如何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已成为司法界认真研究和积极探索的问题。笔者结合检察机关司法实践,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为基点,就如何加强保障律师执业权谈谈个人浅见。

关 键 词:律师执业  检察机关  执业权  刑诉法  保障  犯罪嫌疑人  监督管理部门  刑事诉讼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