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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审判中心主义对重构诉审关系的影响
引用本文:马永平. 论审判中心主义对重构诉审关系的影响[J]. 法学论坛, 2016, 0(5): 64-71
作者姓名:马永平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2488
摘    要:诉审分离的功能在于有效地切断审判与侦查之间的直接联系,而刑事司法的发展历程表明,诉审关系极易脱离规范确立的发展方向,游离于刑事诉讼一般规律之外.当前诉审关系出现异化与虚化的根源是侦查权扩张的冲动和事实以及平衡构造的过度理想化,诉审同一原则的缺失和程序性权力的滥用也是诉审矛盾产生的重要原因.从外部视角看,诉审之间应以制约侦查权为基点形成分离与合力的关系,而其内部仍需以制衡与约束作为指导原则.因此,在审判中心主义的视域中,诉审关系的调整方向应是在强化诉审分离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完整的限制和约束侦查权体系,以有效保障辩护空间,维护被告人权利,诉审之间的非正式协商也应在满足内在需要的基础上严格限定其效力.

关 键 词:审判中心主义  诉审关系  侦查权

Analysis to the Impact of the Trial Centralism on Reconstruc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osecution and Judgmen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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