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与中国法制现代化——以上海租界的东吴、震旦大学法学教育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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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立民.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与中国法制现代化——以上海租界的东吴、震旦大学法学教育为例[J].法学杂志,2016(7):8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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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立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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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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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国其他地区的法学教育相比较,其比较重视比较法和外国法的教学、外籍教师的人数比较多、外语教学比较扎实、毕业生到国外深造的机会比较多等等.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在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推进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中国立法的现代化、中国司法的现代化、现代法学国内外交流和世界反法西斯、国际法事业等.在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包括:西方教会的背景、租界的法制环境、20世纪30年代法学教育的变化和今天可以借鉴的问题等等.可以说,中国目前已不缺少法律人才,缺少的是卓越法律人才.在人才的培养中,可以从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得到一些启示,最终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国家提供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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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租界 法学教育 法制现代化 东吴大学 震旦大学 |
The Legal Education in Public Settlement and Concessions in China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China's Legal System: An Exemplary Analysis on the Legal Education in Soochow University and Aurora Univers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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