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执法实践中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
引用本文:邱水平.论执法实践中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J].法学杂志,2016(10):65-72.
作者姓名:邱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北京100005
摘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反映出法治建设的普遍规律,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执法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在执法实践中坚持“三个效果”的统一,必须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群众路线、服务大局、公平正义等理念,处理好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与情理、执法司法与舆论监督等方面的重要关系,更要着力提升政法队伍的综合素质.

关 键 词:执法  法律效果  社会效果  政治效果

On Unifying Legal Effect,Social Effect and Political Effect in Legal Enforcement Practices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