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具体操作研究 |
| |
引用本文: | 董茜,刘太华.基层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具体操作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0(16):151-152. |
| |
作者姓名: | 董茜 刘太华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铜山县检察院 |
| |
摘 要: | 举报工作中对举报人的激励机制,主要是检察机关对于举报人员的奖励制度,这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文指出制定并颁布一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作为基层检察院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的具体操作依据是现实而又可行的,但需要在办法中突出强调并加以明确奖励程序和数额等问题。
|
关 键 词: | 举报有功 奖励程序 救济途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