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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
引用本文:李森,任玉芳.略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诉[J].政法论坛,1989(4).
作者姓名:李森  任玉芳
作者单位: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 检察员 (李森),长春市检察院 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试点负责人(任玉芳)
摘    要:我国部分人民检察院遵照《民事诉讼法(试行)》的规定,已开始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试点工作。试点中围绕检察机关如何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民事法律正确实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探索出一些经验。当前,司法战线和法学理论界对于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予以肯定,认为只有参与,才能监督。但对检察机关是否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以及采取什么方式提起民事诉讼则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我们就此谈一管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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