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南海地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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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晓宇,王书明.完善南海地区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对策[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4(5):5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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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晓宇 王书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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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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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国土资源管理视角下南海问题研究”(201362005)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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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海洋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是维护海洋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落实中国在南海地区的海洋权益需要构建系统、科学的海洋行政管理体制。中国自秦汉就已经开始了针对南海地区的行政管辖,经过历朝历代的发展,从单一、分散的管理机构逐步向系统和全面的管理体制发展。目前中国南海海洋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了中央、海区分局和地方政府三个层面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在管理主体、管理职权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以及应对南海地区的特殊性对海洋行政管理体制提出的要求,需要形成一个权威性的决策主体,促进南海地区各个海洋行政机构之间的职能区分与协调,同时要充分利用三沙市的地理优势,尽快将三沙市建设成为南海海洋行政管理体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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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南海 海洋行政管理 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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