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撞瘫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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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智民.丈夫被撞瘫之后[J].法律与生活,2010(20):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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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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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背景:2008年8月25日,在郑州市经营一家报刊亭的刘海洋骑车下班途中,被出租车乘客打开的车门撞倒致瘫。2010年9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刘海洋被撞致残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出租车司机、出租车承包人、车主、乘客、出租车挂靠公司、保险公司、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同赔偿刘海洋各种损失约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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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出租车司机 丈夫 中级人民法院 保险公司 2008年 2010年 刘海洋 郑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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