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疏》中数处律义之解读——管窥法典化律条之间严密的律学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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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大群.对《律疏》中数处律义之解读——管窥法典化律条之间严密的律学联系[J].当代法学,2012(1):6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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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大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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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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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唐代永徽时当朝的一批律学精英奉命為《律》编写《义疏》,编写的目的主要是為解决司法实践问题,疏文对律及注的解释,基本都非常详尽规范,体现了唐律在制订及解释上高度法典化的特色。现选择其中数处,即妻殴"大功尊属"、奴娶良人入籍為奴、受寄者成为主犯、问事打死人、"自理诉得脱"、奴贱流刑不言等级、"不合偿死"、伤、"姦父祖妾"、"于"义之法例,作为引子,以共同探索法典化的唐律其律条之间内在的严密的律学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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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律疏》 法典化 律学联系 伤 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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