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要妥善处理三个利益关系 |
| |
引用本文: | 王中夷,李纪峰,闫之璞.地方立法要妥善处理三个利益关系[J].人大建设,2002(5):42-42. |
| |
作者姓名: | 王中夷 李纪峰 闫之璞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地方立法机关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都不可避免地面对三个利益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地方立法机关在制定、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时,一定要重视并处理好这三个利益关系。
|
关 键 词: | 地方立法 地方立法机关 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相对人 地方性法规 个人利益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