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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博士信箱
摘    要:李某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法博士:公安机关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犯罪嫌疑人李某刚刚在综合市场用刀将张某捅伤,已回到家中。在民警前往进行抓捕时,与李某恰好在其住宅门口相遇。李某称,自己正要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民警随即将李某带回讯问。请问,此种情况能否视为李某自动投案?黑龙江颜红星颜红星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主动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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