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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阻为先 优化为要 深挖为本——我院侦查指挥中心提办自侦案件的体会
引用本文:冉孟辉,钟勇,王建华.排阻为先 优化为要 深挖为本——我院侦查指挥中心提办自侦案件的体会[J].人民检察,2004(2).
作者姓名:冉孟辉  钟勇  王建华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冉孟辉,钟勇),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王建华)
摘    要:提办是指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自侦案件线索或者正在办理的自侦案件提上来由自己直接办理的一种办案方式。其目的或为下级院排除办案阻力,或深挖案件线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在侦查指挥中心成立后,就如何发挥侦查指挥中心的作用,抓好提办工作进行了探索。在指导垫江县院办理县交通局局长蒲某玩忽职守案时,果断提办,不仅突破了蒲某受贿7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而且挖出了垫江县副县长周某受贿10余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某受贿32万多元、县招商局局长高某受贿30余万元3起大要案。通过此案的提办,我们认为,分院在决定是否提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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