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同一技术方案被授予两个专利导致的民事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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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筱清.法院对同一技术方案被授予两个专利导致的民事纠纷案件如何处理[J].知识产权,2003,13(1):4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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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筱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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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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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 1985年4月1日,方某就同一个技术方案同时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强应力定位万能顶尖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1986年12月3日实用新型“强应力定位万能顶尖”被授予专利证书,专利号为85200959,到1993年8月18日被公告保护期限届满。“强应力定位万能顶尖”发明于1987年10月22日被授予发明专利证书,专利号为85102439.4。1988年4月20日,方某作为甲方与乙方某机械厂签订一份专利许可使用合同(下称许可合同)约定:甲方仅将实用新型专利(据方某称签订合同时发明专利的证书还没有收到)许可给乙方使用,乙方无权将该专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并负责专利技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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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院 技术方案 民事纠纷案 案例分析 实用新型专利 发明专利 专利法 知识产权保护 合同法 |
How to Settle the Civil Dispute Case of Granted the Different Patent of the Identical Technology Sche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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