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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不动产制度中的登记与公证
作者姓名:马玉娥  马燕
作者单位: 
摘    要:
"公示公信原则"是物权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通常认为,动产通过占有公示,而不动产通过登记公示.登记的目的在于公示,在于保障不动产交易的安全,但是由于这种权利外表和权利标的的分离,极易导致形式上的权利和权利的真实情况出现偏差.

关 键 词:德国  不动产制度  不动产登记制度  公证业务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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