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5年7月14日《南方周末》何斗先生《期待中国“立法文化”新变》一文,对近年立法公开化、民主化所带来的一些利益群体积极主动地影响立法决策的现象寄予了很高的期待:“各个利益群体对立法的积极游说和诉求的充分表达,自会有利于形成平衡和兼顾各方利益的良法。”此说,想来不会有人反对。立法、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以及利益群体的积极游说是一种进步,应该不断加以推进。不过在赞赏和期许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关注的是,在公民社会发育不充分、社会表达和反应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靠“各个利益群体对立法的积极游说和诉求的充分表达”,是否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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