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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考
作者单位:赤峰市民政局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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