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信用与法治——“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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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国东.社保、信用与法治——“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J].法学评论,2015(3):2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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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国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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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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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差序格局"有碍于人格平等的实现和公民精神的化育,是法治中国的主要障碍。现代社保制度有助于人格平等的实现,通过替代差序格局实际上承担的经济互助功能,它亦有助于公民精神的化育,进而助益于法治中国的实现。现代信用体系可以限制差序格局对法律实现"功能替代"的运行机制,进而有助于社会成员对法律之"系统信任"的形成。"社会基础秩序"的建设,可以极大优化社会行动的平台。法治中国的建设,应遵循"从法治社会到法治国家"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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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治 基础秩序 差序格局 社保 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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