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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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道勉.坚持“预防为主”方针 保持社会大局稳定[J].政策,2004(6):5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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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道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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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咸丰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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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咸丰县委、县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预防为主”上,着力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使大量的民事纠纷消化在初始阶段,全县社会秩序好转,经济持续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997年至2001年,连续5年被恩施州委、州政府授予“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称号;2003年,恩施州委、州政府命名咸丰县为“平安县市”。国内外客商看好咸丰的发展环境,纷至沓来,投资兴业,为这个内陆山区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注入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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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州政府 经济持续发展 咸丰县 客商 恩施州 平安县 发展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县委 民事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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