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改革视域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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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欣阳.检察改革视域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2,20(5):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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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欣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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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10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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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察改革与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为10BFX046)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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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实质上建立并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我国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总结实践试点的经验、吸取地方性立法成果的基础上,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终于通过两个证据规定和2012年刑诉法得以真正确立。检察机关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应当就其在非法证据线索的发现、非法证据排除的启动和非法证据的审查等方面的活动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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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改革 非法证据排除 两个证据规定 刑诉法再修改 证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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