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坍塌,谁来拯救“无过错方”——对一起包“二奶”案的调查和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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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风光
,左衍云
,陈中文.婚姻坍塌,谁来拯救“无过错方”——对一起包“二奶”案的调查和思考[J].公安月刊,2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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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风光 左衍云 陈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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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2001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新《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诚、互相尊重的义务;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无过错方”一词从此出现在司法实践和我们的生活中,而因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有过错方”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还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说穿了,得付出经济代价。尽管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有所不同,并非所有的“无过错方”都要求“有过错方”给予损害赔偿,或因过程繁杂而放弃了索赔的权利,但立法的动机是为了体现平等的原则、对弱者和受害者保护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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