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因骗婚取得的结婚登记的撤销权及法律救助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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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华清.浅析因骗婚取得的结婚登记的撤销权及法律救助途径[J].中国民政,2010(3):4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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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华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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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武鸣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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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2月14日,被骗婚者陆某(男)以武鸣县民政局对与之结婚登记的书某(女)所提交的证件审查不严、未发觉韦某所提供的证件为假证件而致其被骗与其结婚登记为由将武鸣县民政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该结婚证,并判决武鸣县民政局赔偿其被骗婚的经济损失。该案因诉讼时效问题以陆某的撤诉而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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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结婚登记 撤销权 法律救助 骗婚 2007年 民政局 武鸣县 假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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