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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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8年9月6日)沪府办规2018]2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着眼创造高品质生活"的要求,充分发挥绿色建筑集约发展效应,加快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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