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正(2018年9月26日)沪府办规2018]2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