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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和谐发展观
引用本文:李保忠,石岩.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和谐发展观[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5,18(4):13-18.
作者姓名:李保忠  石岩
作者单位:西安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陕西,西安,710068
摘    要:马恩关于未来社会和谐发展的论述包含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身和谐发展四个方面。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类只有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才能和自然和谐相处,而根本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途径是变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整个社会制度。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实现和谐社会创造着坚实的基础,未来和谐社会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适应,其矛盾通过自身的调整来解决。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人与人和谐相处、使社会成为自由人的联合体,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在人与自身的关系上,在克服物的依赖的基础上,人的体力和智力、能力和志趣、道德精神和审美情趣会得到全面发展。

关 键 词:马克思  恩格斯  和谐发展观
文章编号:1008-5815(2005)04-0013-06
修稿时间:2005年7月22日

On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utlooks of Marx and Engels
LI Bao-zong,SHI Yan.On Social Harmonious Development Outlooks of Marx and Engels[J].Journal of Xi'an Politics Institute,2005,18(4):13-18.
Authors:LI Bao-zong  SHI Ya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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