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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在权利要求存在撰写错误时的正确适用
引用本文:罗霞.论《专利法》第26条第4款在权利要求存在撰写错误时的正确适用[J].法律适用,2012(9):84-88.
作者姓名:罗霞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专利法》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将说明书中公开的技术方案写入权利要求书中予以保护,使得权利要求的内容和表述符合清楚、简要的要求,对于发明人本人以及专利代理人而言,都不是轻而易举的。

关 键 词:权利要求书  技术方案  专利说明书  专利法  技术特征  延伸管  技术人员  专利权人  外套管  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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